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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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55号)(附件1)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享受国家及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2.拟申报人填写《江西省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中重要内容应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年利税财务证明复印件等,(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近5年取得的)。其中科研业绩、教学业绩需分别携带原件到科研处、教务处认定,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各单位依据本单位人员申报情况,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会,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并填写《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
二、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4月23日前将《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事处王征孜老师。
2.请各申报人员于4月23日前将《江西省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用A4纸打印并逐级盖章,与装订成册的业绩材料一道交人事处王征孜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王征孜老师OA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3.人事处依据推荐选拔程序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后报人社厅。
附件:
1.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表;
3.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