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学校关于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规划,开展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2.牵头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3.负责把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表现贯彻到招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聘任及调整、职称(职务)评聘延聘、评奖评优等工作中;4.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5.负责组织学校高层次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培训;6.负责基层党委(党总支)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考核;7.开展教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和相关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建议。
联系人:陈正香
办公电话:0791-8381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