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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13 点击数:次 字体:【
  •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35) 精神,经研究,开展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需符合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35)文件规定的条件,受聘正高年限计算至2017930日。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并须附上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审查材料

    (1)申报表中所对应的正高职称资格证书、聘书等复印件由校人事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科研类业绩、奖项等由校科研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3)教学类业绩、奖项等由校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

    申报人应于92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表》(一式四份)、审核盖章的支撑材料及材料原件交人事处。(审核盖章的支撑材料应装订成册或独立装袋,原件、《申报表》另装袋)。

    4.学校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报学校评议、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填表要求

    1.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全体教工学习文件,申报人在申报前,请认真学习领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35)等文件精神。

    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中第六条第十七款仅适用于与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十款业绩相当的人员,如中国国医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

    2.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时,请对照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条款要求,分别在“不受聘用年限限制直接申报”、“奖项类”、“项目及成果类”、“人才及社会影响类”等栏目中逐一列举的业绩、成果、奖项,不符合文件条件的业绩、成果、奖项不要列举。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与申报表内容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中,科研项目或课题需提供完整的立项和结题材料;申报表中列举的内容均需附支撑材料。

     

    附件: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

         2.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35)

    3.《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rar


     联系电话:8381019019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