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的范围
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他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1)已经实行了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系列;
(2)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4)违反职业道德的;
(5)提交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二、考核认定的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助理级、中级两个级别。具体学历、资历要求如下:
1、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延长考核认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再延长考核认定时间:
1、在见习期(或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违犯计划生育受到处分的,处分期结束后应延长一年;
2、考核不称职的,每次延长一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
3、考核基本称职的,每次延长半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
四、考核认定的材料
1、《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两张。
五、考核认定的程序
个人申请(须提供文字报告)经所在单位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及个人申报材料于9月20 日至22日报人事处王征孜(人事处网站信息下载栏下载,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OA人事处王征孜)。
六、考核认定的说明
1、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已取得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确认后,从取得之日起算;没有取得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从本单位入职时间起算。
2、硕士研究生毕业指既获得学位又具有学历的人员。
附件一: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doc
人事处
2017年9月8日